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设计的条件
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审核意见书,批准同意了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整体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至此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钢铁主体工程及码头、自备电厂、TRT、干熄焦余热发电安全设施预评价全部顺利通过国家合法性审核。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启动以来,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始终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了项目设立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委托评价单位开展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预评价工作。今年3月20日,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炼钢、炼铁等主体项目通过了山东省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委托)组织的安全设立审查。9月16日,原料码头、成品码头、自备电厂、TRT发电、干熄焦余热发电5个项目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预评价审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基本完成了工程设计前的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具备了全面组织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设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