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还联合制定
在煤企陷入大范围亏损、煤炭行业供需矛盾尖锐的背景下,政府层面频频出台煤炭救市政策。10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调整煤炭进口关税,规定从10月15日起,取消多个煤种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3%至6%不等的最惠国税率。
业内人士指出,实施该项政策的目的在于限制煤炭进口,缓解国内供应压力。据悉,该政策实施后,我国几乎所有主要的进口煤种都恢复了最惠国税率,进口煤炭的成本将提高20-30元/吨不等。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规定,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钢联煤炭网分析师陈燕燕表示,这5大煤种中包括了动力煤,加上此前取消了零进口暂定税率的褐煤,此项政策实施后,几乎所有主要的进口煤种都恢复了最惠国税率。
据悉,去年8月2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从8月30日起,取消了褐煤(税号:27021000、2702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
据了解,煤炭产品零进口暂定税率已经实施多年。分析师刘冬娜表示,此次取消5大进口煤种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将给进口煤炭增加20-30元/吨的成本。
前述分析人士均表示,实施该项政策的目的在于限制煤炭进口,缓解国内供应压力。海关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煤炭进口3.27亿吨,同比增长13.4%,创下历史新高。
而在中国煤炭企业整体陷入大面积亏损的背景下,进口煤对市场的冲击影响凸显。据悉,在此前的煤炭行业脱困会议上,有接近决策层人士指出,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在煤炭消费增速放缓,产能建设超前,进口煤大幅增加的多重影响,煤炭市场下行压力加大,煤价下跌,库存上升,货款拖欠,导致企业亏损面加大,经营困难加剧。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7月底公布数据显示,煤炭企业的亏损面已经超过了70%以上,有50%以上的企业出现了减发、欠发、缓发职工工资的现象,货款拖欠大幅度增加。
此前,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还联合制定《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企业所销售使用商品煤中的硫含量等指标要符合要求。该办法中明确指出,对于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而此项规定也被市场解读为政府层面为帮助国内煤炭企业脱困,用限制劣质进口煤、压低进口煤量,来缓解国内煤炭市场所面临的压力。
另外,刘冬娜指出,随着国内煤价的持续下跌,目前进口煤的价格优势已经有所削弱。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我国煤炭进口20176万吨,同比减少5.3%,其中,8月份我国煤炭进口量降至1886万吨,环比下降18.11%,同比下降27.3%,已经连降6个月。
需说明的是,有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关税调整范围不包括印尼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预计对这些国家的煤炭进口影响不大。